办理事务

教职工工资账号更改

准备材料

1.新银行卡(存折)和校园卡的复印件(请复印在同一页)

2.以上材料的原件

办理流程

1.教职工、合同工本人携带银行卡(存折)和校园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财务处薪酬结算科办理。

2.由薪酬结算科工资核算岗进行处理,系统定期自动更新。

注意事项

1.工资账号更改必须本人携带证件原件办理。

2.复印件请写上人事编号、签名、电话以及开户网点的准确名称。

3.更新生效时间:每月10号前更改的工资账号当月生效,10号以后更改的工资账号次月生效;当日受理的更改账号申请一般当日处理,次日生效。

4.网报转账账号默认为工资账号。

办理地点及电话

薪酬结算科(行政楼211室):8522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