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00
每周四下午业务学习或月末结账时间,不对外报账
温馨提示:
1.一般情况下,对方单位转账成功后,银行需3-7个工作日将银行业务回单送达至我校财务处,若在以上期限内仍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可咨询出纳科刘老师(行政楼233房,联系电话85222273)
2.文科类项目的科研管理部门为社科处(行政楼615):85220147;
理科类项目的科研管理部门为科技处(行政楼603/605/607房):85220610/85228206/85223797
3.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行政楼223房):85228253
4.开具发票需提供的资料有:合同或协议。开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需提供的资料有:国家行政机关的项目任务书(属于承担国家课题、子课题项目的需提供此类)或国家行政机关的拨款通知(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拨付专项资金的需提供此类)。
5.财务处出纳科票据岗:8522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