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00
每周四下午业务学习或月末结账时间,不对外报账
办理事务 | 来款支票收取 |
准备材料 | 支票、报收单(也可来到报账大厅现场领取后填单) |
办理流程 | |
注意事项 | 1、报收单一式两联,一联在财务处留底做账,一联交给来款单位 2、为了不耽误老师们经费到账的时间,建议老师在交支票前先按照支票审核要求检查一下支票是否符合要求: 1)支票上公章是否完整,字体是否清晰 2)支票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若支票交至财务处的日期离最后可兑付日期只有2天,则支票退回) 3)支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书写是否规范 3、财务处接受来款方式只有两种:支票和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4、年底12月28日后不再接收非工行支票,若来款单位着急做报收手续,建议来款单位通过银行直接转账。 |
办理地点及电话 | 出纳科(行政楼报账大厅231室)85222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