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00
每周四下午业务学习或月末结账时间,不对外报账
办理事务 | 修缮工程款支付业务 |
申办条件 | 学校预算经费安排的维修、改造、装饰工程,包括专项修缮工程和零星修缮工程。专项修缮工程是指投资额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修缮工程,零星修缮工程是指投资额五万元以下的工程。 |
准备材料 | 1、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 (1)工程施工合同; (2)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3)报账单位出具《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4)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项目首次付款提供); (5)工程预算书、立项审批报告、招投标文件(首次付款提供) (6)工程完税发票; (7)监理公司工作量审核证明或审核意见(如有监理公司监理)。 2、工程结算款; (1) 工程施工合同; (2) 工程结算书; (3) 审计报告 ; (4) 工程委托书(零星工程); (5) 工程验收证明; (6) 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7) 报账单位出具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8) 工程完税发票; (9) 监理公司工作量审核证明或审核意见(如有监理公司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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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相关制度:《暨南大学修缮工程经费管理办法》 |
注意事项 | 1、工程进度款、结算款选择网报系统中《工程业务》模块填报,工程预付款选择网报系统中《借款业务》模块填报。 2、支付第一笔款时,按合同条款约定中标单位须先交履约保证金。 3、工程价款五万元以下的项目不预付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款。工程价款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至三十万以下的项目不预付工程备料款。 4、为了减少暂付款的挂账,工程进度超过50%,且工程进度比例大于进度款、预付款的付款比例时,报账单位必须核销之前的工程预付款并办理列支手续。 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由工程项目管理人、工程项目负责人,总务后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审批并出具审核意见。 6、一般工程完工,需付款至85%时,需提供《工程验收证明》(具体规定以合同条款为准),《工程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人出具验收意见(列明数量、质量、合格、优质等)、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工程结算书》5万元以下的工程,由总务后勤管理处负责结算审核, 5万以上(含5万元)工程结算,经总务后勤管理处审核后报学校审计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
办理地点及电话 | 财务处核算科(行政楼231室): 85220736 总务后勤管理处修缮工程管理科(行政楼509室): 85223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