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00
每周四下午业务学习或月末结账时间,不对外报账
办理事务
发票开具流程
准备材料
报收单(也可来到报账大厅现场领取后填单)、发票清单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发票作废需提供资料:
(1)单位名称错误:
①老师提供信息有误:需提供情况说明并盖有所属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名。
②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单位名称变更通知书。
(2)发票内容有误:需提供情况说明并盖有所属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名。
2.发票抬头均以银行回单上的付款单位为准。
3.一般情况下,对方单位转账成功后,银行需3-7个工作日将银行业务回单送达至我校财务处,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网站上查询经费到账情况,若在以上期限内仍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可咨询出纳科(行政楼233室,联系电话85222273)。
办理地点及电话
核算科(行政楼报账大厅231室):85220736
出纳科(行政楼报账大厅233室):85224807
科研经费管理科(行政楼223室):85228253
社科处(行政楼614/618室):85220039/85228973
科技处(行政楼603/605/607室):85220610/85228206/8522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