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报账时间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00

每周四下午业务学习或月末结账时间,不对外报账

    办理事务

    发票开具流程

    准备材料

    报收单(也可来到报账大厅现场领取后填单)、发票清单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发票作废需提供资料:

    1)单位名称错误:

    老师提供信息有误:需提供情况说明并盖有所属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单位名称变更通知书。

    2)发票内容有误:需提供情况说明并盖有所属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名。

    2.发票抬头均以银行回单上的付款单位为准。

    3.一般情况下,对方单位转账成功后,银行需3-7个工作日将银行业务回单送达至我校财务处,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网站上查询经费到账情况,若在以上期限内仍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可咨询出纳科(行政楼233室,联系电话85222273)。

    办理地点及电话

    核算科(行政楼报账大厅231室):85220736

    出纳科(行政楼报账大厅233室):85224807

    科研经费管理科(行政楼223室):85228253

    社科处(行政楼614/618室):85220039/85228973

    科技处(行政楼603/605/607室):85220610/85228206/8522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