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报账时间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00

每周四下午业务学习或月末结账时间,不对外报账


    注意事项:

     1、提交报失申请表时需同时提详细的丢失情况说明,需经当事人、证明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

     2、如因被盗造成资产丢失,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报案回执或保卫处的报案记录。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设备:行政楼308室,电话85221242

    家具及其他资产:行政楼230室,8522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