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00
每周四下午业务学习或月末结账时间,不对外报账
办理事务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申办条件
质保期满,没有出现工程缺陷
准备材料
1、基建处审批资料
2、竣工验收报告
3、使用单位资产使用情况报告
4、质量保证金收据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质量保证金收据必须是原件
办理地点及电话
综合财务科(行政楼201室):85228809
财务核算科(行政楼231室):85220736财务出纳科(行政楼233室):8522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