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00
每周四下午业务学习或月末结账时间,不对外报账
办理事务 | 报销公费医疗 |
申办条件 | 校本部、番禺校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离、退休、在职教职工住院医疗费和门诊医疗费;信息技术研究所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离、退休职工住院医疗费和门诊医疗费;校本部、番禺校区学生转诊门诊医疗费。 |
准备材料 | 1、教工报销医疗费申请表 2、医疗费收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门诊)、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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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
注意事项 | 一、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 (按照《暨南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暨总2010[26号]执行) (一)校门诊 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教职工,原则上在校门诊部就诊(急诊除外)。医疗费用统一由校门诊部记账处理,教职工只需支付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 报销比例:在职人员医疗费报销80%(含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观察费等,以下同);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90%;离休人员、院士、革命伤残退转军人以及副省级以上人员医疗费报销100%。 (二)定点医院 1.本部教职工就诊定点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侨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仅限总院)、广东省中医院(特指大德路总院、二沙岛分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广州市惠爱医院(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仅限于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离休干部)。 2.定点医院(含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同上。 3.门诊医疗费报销:教工全额支付医疗费,凭门诊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病历到校公医办审批报销。 4.住院医疗费报销:(1)教职工在华侨医院住院,可任选二种结算方式:①全额现金支付;②现金与记账单相结合:凭住院卡和校园卡先到公医办开具记账单,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统一由华侨医院记账,教职工只需支付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床位费和超标药等(回学校报销)。出院结账后教工携带相关资料等到公医办审批报销。 (2)教职工在其他定点医院:需自行全额支付医疗费,出院结账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医办审批报销。 (三)非定点医院 教职工需到非定点医院治疗的,必须报公医办审批,未经审批的非定点医院就医费用自理。 经批准到非定点医院治疗的(含门诊、住院),自行全额支付医疗费,凭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病历(住院)等资料到公医办审批报销。门诊报销50%,住院报销70%。 二、学生医疗报销 执行《暨南大学学生普通门(急)管理暂行办法》暨总2013[72号] 学生普通门诊:本部学生指定到校门诊部就诊,个人只需交纳自负部分医疗费;需要转诊学生,由校门诊部开具转诊单后到校外医院就诊,学生全额缴费,凭门诊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到校公医办审批报销。医疗费可报销50%,每人每月最高报销金额为300元。 学生住院治疗可到广州市内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凭医保卡报销结账。 三、报销情况查询 (一)医疗费到账情况查询 1.门诊医疗费预计25个工作日内到账。查询:教工可到银行个人账户查询,也可以上校园网查询实际报销金额。校园网门诊医疗费查询(二条途径):①校园网→信息门户→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薪酬查询→非薪酬发放详情;②总务后勤管理处→公医办网站→通知公告 2.住院医疗费预计14个工作内到账。查询:校园网→信息门户→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经费查询系统 →个人报销查询 (二)教职工如果对报销金额有疑问,可携带回执到公医办查询。 |
办理地点及电话 | 总务后勤管理处公费医疗办公室(行政楼502室):85220116 |